建筑材料取样规定,建筑材料取样规定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取样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取样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有什么规定?
1、其实关于建筑工程规定要送检的材料,在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已经很详细的进行了表述,规范中定义了凡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都必须进行质量检验或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因为涵盖的内容很广,具体的建议你看看规范中的详细表述和要求。
需要注意的规范中只是明确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有质量验或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是表示每种材料都必须进行检验或检测,对一般的材料能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是不需要二次送检的。
2、工程材料送检工作是一项客观、严谨的工作,需要检验检测的建筑材料应该在见证员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封样和送检,所以工程上的材料送检工作是需要有见证员进行见证的。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材料的见证工作,一般是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相关取得见证员资格的人员担任,工程开工前进行备案并在每次见证时填写好见证记录。
即监理或建设单位有取得见证员资格并开工前备案的,见证过程合法有效,否则见证过程不合法也无效。
哪些建筑材料进场后需要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首先规范规定,原材料及各种材料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出具合格报告之后再使用,取样过程必须由监理见证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进行取样(实际过程中送检了之后就直接用了,关键部位没底的材料一定不能这样),你这个问题只能补送,如果材料不合格很讨厌!特别是试块。这种没经过检测使用的是要挨骂出事情的。
工程施工所用的建筑材料,都有哪些要进行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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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证取样规定:
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请问在一个建筑工程中都有哪些材料需要送检和现场检测?
是私房,还是公房? 是主材都要送检,包括钢筋、水泥、红砖、焊接、防水材料、管材、水表、电表、等等材料均要送检,并且都要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做资料的话,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差不多,一样是按照工序来的。
如果你们是分包单位,先报监理企业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然后原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隐蔽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验收。注意一些材料需要送检如水泥、砂、防水材料、电线、电工套管、插座等,按要求见证取样。还有一些装修材料需要消防检测,不要忘了。
山东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1.明确主管部门责任与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规定送检比例与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保障性住宅工程应当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并规定了17项必须送检的项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取样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取样规定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