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招投标文件,建筑材料检测招投标文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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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检测费用的文件规定?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检测机构和委托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支付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筹建单位和构件厂应向市、县监督站交纳监督费,其费率标准是:
1.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
2.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3.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收取。
4.经济特区及沿海开放城市开发区的监督费在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前提下,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
5.构件质量监督费,按对外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收取。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局(建设中心),各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费用计价,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高质量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费用计价明确如下: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专项及见证取样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委托施工单位确定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和支付相关费用;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将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相关费用列入工程费用。如若违反本条规定,其检测报告不作为工程验收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并作为不良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出现不合格情况,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材料招标有哪些方式?
择优选购材料的手段。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公 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购买招 标文件(其内容主要为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交货 条件及支付方式等),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报价,招 标单位在预定时间当众开标,当场决标并签订合同;
②比价,由招标单位开列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向 若干厂商发出询价函,在规定期限内,招标单位收到 报价单后,经过比较,选定报价合理的厂商签订供货 合同
土建招标需要准备的资料和相关流程?
需要的材料有:
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的)、企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职称证(还有可能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招标流程:
1.应成立工程项目招标组织机构;
2.要对采购土建工程项目进行报建与核准;
3.待相关程序、流程和手续符合规定后,由采购人择优选定监理单位,所选定的监理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按法定程序开始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必须由招标组织机构根据所要采购的土建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监理单位可协助;
5.应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招标组成小组审查和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6.对应标方资格审查或其他条件的“甄别”。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收到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7.开始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只出售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任何没有参加资格预审和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获取招标文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检测招投标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检测招投标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